各市、杨凌示范区招生办,西安市教育考试中心,各县(区)招生办,各有关普通高等学校:
为做好2016年陕西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
报考艺术类的考生,应符合2016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条件,并分别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和艺术类专业课考试报名。
(一)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考报名
报考艺术类的考生,必须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各地编排准考证号结束后,到报名县(区)领取《艺术类专业课考试报考证》。
(二)艺术类专业课统考、联考报名
2016年陕西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划分为5个类别:美术类、播音编导类、音乐类、舞蹈类、表演类。其中美术类、播音编导类专业基础课(专业目录见附件1)实行全省统考。在陕部属院校及陕西省属院校(以下简称省内院校)音乐类、舞蹈类专业课(专业目录见附件2)实行联考。播音编导类实行专业基础笔试统考,招生院校可根据本校专业培养目标要求,在全省专业基础笔试统考合格的基础上组织校考。表演类专业课(招生院校及专业见附件3)由招生院校组织校考。允许校考的同类专业,招生院校也可自行联合组织专业课考试。
省外院校未包含在我省统考专业目录内的艺术类专业,由招生院校按照相关规定组织专业课校考。
美术类专业课统考办公室设在西安美术学院,播音编导类专业基础统考办公室设在陕西师范大学。
1.美术类专业课统考报名
美术类考生于2015年12月22日至23日到西安美术学院现场报名。
2.播音编导类专业基础统考报名
播音编导类考生于2016年1月2日至3日按以下安排到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现场报名。
市(区) |
报名时间 |
铜川、宝鸡、咸阳、渭南、榆林、杨凌 |
1月2日 |
西安、延安、汉中、安康、商洛 |
1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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