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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告

西北政法大学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 来源:本科招生网
  • 发布者:本科招生网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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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9文件精神,为更好地适应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对复合型人才的需求,进一步优化人才培养结构为毕业生创造更多再学习机会,增强学生就业创业能力,我校决定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培养工作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生专业与计划

招生专业

计划

学制

学位授予门类

专业类

法学

200

两年

法学

法学类

英语

文学

外国语言文学类

经济学

经济学

经济学类

二、报考条件

(一)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优良。

(二)我校2020年全日制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

(三)学生可报考与原本科专业分属不同学科门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或与原本科专业属于同一学科门类、但不属于同一本科专业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具体专业所属的学科门类、本科专业类可登录教育部网(www.moe.gov.cn),搜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版)”进行查询

体检标准参考《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的相关规定。

三、报名方式

(一)时间:2020年7月24日—2020年7月30日。

(二)报名流程:

1.登录我校本科招生网https://bkzn.nwupl.edu.cn/,进入报名系统(https://jinshuju.net/f/ldhc64)填写相关信息,选择报考专业名称后提交。每位考生限报一个专业志愿。

2.考生须将以下材料于7月31日前以压缩文件方式发送至电子邮箱bkzsb@nwupl.edu.cn

1)本人签字确认的《西北政法大学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报名表》(见附件)。

2)考生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扫描在一页,PDF版)。

3)考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扫描件。

     以上材料要求扫描清晰无误、彩色,并统一压缩打包以“姓名+报考专业”命名发送,未按要求发送材料者,视为报名无效。

四、录取与入学

(一)录取

1.招生办公室于报名结束后组织相关单位共同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核,审核结果在西北政法大学本科招生网公布。

2.通过资格审核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数时,免试录取;通过资格审核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时,则以报名考生本科期间必修课加权学分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必修课加权学分成绩同分时,以报名考生毕业论文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如必修课加权学分成绩与毕业论文成绩均同分,则进行网上面试(面试事宜另行通知),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3.拟录取考生名单经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组审议通过后,在西北政法大学本科招生网公示,公示无异议,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录取手续,发放《录取通知书》。

(二)入学

1.新生按照《录取通知书》上规定时间进行报到,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提前向我校招生办公室请假。请假时间一般不超过两周。逾期未报到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2.新生报到时须携带以下材料原件进行现场核验:

1)本人签字确认的《西北政法大学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报名表》(附件)原件。

2)《录取通知书》原件。

3)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4)本人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

5)毕业时发放的报到证原件。

3.新生入学后,因同时具有其他本科或研究生在读学籍以及其他原因而无法在学信网注册学校学籍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学校还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对所有新生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五、学生管理与毕业

(一)第二学士学位学制为两年,全日制学习,纳入学校学籍管理系统。

(二)学生在修业年限内,完成培养方案规定课程,符合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授予注明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毕业证书;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学校颁发标识第二学士学位的学位证书。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延长学习时间,也不实行留级制度,发放结业证书。对退学学生,发给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

(三)攻读第二学士学位的学生纳入学校全日制本科生管理体系,所有学生进行集中住宿、统一管理。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享有全日制本科生的权利和义务,同时须遵守学生管理的相关规章制度。

(四)第二学士学位毕业学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并办理相关就业手续。中途退学的,对于以应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退学当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派遣;以往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现行相关规定办理派遣手续。学习期间报考研究生相关事宜按教育部和学校相关要求执行。

(五)第二学士学位学生收费标准与全日制四年制同专业本科生一致。

六、组织领导与监督机制

(一)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组全面领导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招生录取工作,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管理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选拔的原则。

(二)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过程公开、透明,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选拔条件、选拔结果及时向社会公示。学校纪检监察机构对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实施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29-88182234。

(三)考生应本着诚信原则报名,如有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他欺诈手段取得入学资格的,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七、联系方式

    西北政法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

电话:029-88182297

传真:029-88182277

本科招生网:https://bkzn.nwupl.edu.cn/

微信公众平台:西北政法大学本科招生

邮箱:bkzsb@nwupl.edu.cn

招生计划以上级部门核定为准,最终解释权归西北政法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若教育部调整招生政策,以新规定为准。

 

附:《西北政法大学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报名表》.doc